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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平顶山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4 来源:平顶山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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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一、总则

文化成绩过线,专业成绩合格。

二、排序规则

1.艺术设计、广告学、音乐学专业优先顺序:①专业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英语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美术学专业优先顺序:①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方向)专业优先顺序:①高考英语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文化成绩。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先顺序:①高考语文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③高考文化成绩。

5.学前教育(音乐方向、美术方向)、小学教育(音乐方向、美术方向)①高考文化成绩②总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

③高考英语成绩。

三、说明

1.排序规则说明:首先按①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当①相同时②高者优先录取,余类推。

2.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山东、湖南、江西三省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3.天津考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按2009年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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