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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安文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4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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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文化课达到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地统考并合格后,按我院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第一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4、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5、所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学杂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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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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