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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岛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4 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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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为取得《青岛科技大学2009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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