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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4 来源:广东海洋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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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 音乐学、表演、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学、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分)×90%+文化权重分(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10%);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权重分(专业权重分=专业考试总分×(100÷专业总成绩[满分])×80%)+文化权重分(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20%)]。

2、符合条件者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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