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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4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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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吉林省统考的美术类考生除外)。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给其《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在考生所在学校或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①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如下:参加省艺术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按照吉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5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50%相加作为录取排序成绩。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即参加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报考我校,按照校考面试成绩的5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50%相加作为录取排序成绩,两类报考考生录取时,按照录取排序成绩统一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②吉林省以外艺术考生录取原则:我校将依据各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及其提供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最低分数线,然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③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不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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