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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西安工程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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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统考专业课成绩(未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均合格(陕西省美术类专业除外),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表演专业及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对外语单科成绩不作具体要求,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a.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b.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校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c.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d.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统考专业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2、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a.艺术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工业设计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b.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c. 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按照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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