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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阳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南阳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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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将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高招录取规则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类: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是录取后即上网公布;二是将录取结果在校园内张贴公示。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因此希望高分考生和有志青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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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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