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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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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艺术类)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为维护考生利益,建议考生在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志愿后,5日内将个人相关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届时开通)或传真、电话等方式提供给我院招生办,以保证录取期间能随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5、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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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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