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03 来源:暨南大学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参照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依照考生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合格者由暨南大学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4月中旬后,考生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及艺术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2.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在编制来源计划时,我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对于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将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但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本科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科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动画、美术学、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动画专业: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
导演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80分。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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