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

1. 考生须取得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合格证,并须通过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相应艺术类考试。

2.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理兼收。

3.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占40%)和专业课(占60%)的考试成绩,结合政审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过分集中的省市,我校将适当控制录取比例。

4. 经知名专家推荐,学校审核认定,在艺术设计学科具有较好发展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优秀考生,达到我校提档线,学校视考生情况可择优录取。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