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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京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西京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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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

考生专业课考分达到各省(区)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控制分数线,文化课考试达到考生所在地艺术专业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优先录取。

凡被我院录取的统招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京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统招生享受国家奖、助、贷学金资助,升学、毕业派遣(就业)、公务员招考、户籍落转等方面享受与公办高校毕业生相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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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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