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太原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太原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西省内美术类考生专业课统考合格,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山西省外美术考生专业课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的20%+专业课成绩的80%(满分300分)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类各专业、美术学(书法方向)、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书法方向)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