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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兰州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时间:2009-03-03 来源:兰州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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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招生录取:

在各省(区、市)招办的组织下,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分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志愿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专业课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凡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寄发《专业考试成绩通知书》(未达到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页相应栏目查询成绩),招生计划与专业合格考生比例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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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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