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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渭南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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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及标准:

(1)专业考试结束,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选,填发《专业课合格证》并将专业成绩通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本人。

(2)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等9个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教育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专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文考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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