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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安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3 来源:西安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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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及其它:

我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组织工作严谨,题库专人负责,考点随机抽取;评分标准由专家组制定、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专业课教师集体阅卷。专业合格线按招生总计划的四倍划定,学校根据各省合格考生生源情况,拟定分省计划,或微调各省合格分数线,各省合格证按拟定计划数的四倍发放。

凡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将在4月5日前后,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zs.xust.edu.cn)上公布;成绩合格者4月15日前将寄发“西安科技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各省招办备案。

录取原则:按(校考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总分成绩30%)综合分排名(文理科分别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籍考生执行陕西省招生文件规定,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及资格审核,凡发现有舞弊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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