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大庆石油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大庆石油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学校志愿清”原则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考生录取基本条件:(1)同时获得省级招办组织专业考试(省统考)和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合格证书,(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按照校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对于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

5、校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