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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宝鸡文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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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陕西省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其余省(区)则按照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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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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