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02 来源:西安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高职录取以高考志愿表中是、否上专科栏志愿作为参考)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录取原则:(我院2009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3、根据各省一志愿报名情况按不同地区划定录取,专科招生面向外省(除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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