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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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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录取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具体录取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招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我院独立组织专业课考试,只承认本院加试合格成绩。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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