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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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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考生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前提下,根据专业特点,我院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艺术设计、表演、表演(声乐表演)、表演(现代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2.在专业测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3.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公关礼仪主持)专业:省级统考涉及的,在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70%);省级统考未涉及的,在专业测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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