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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2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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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上海生源考生:取得上海市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和2009年高考成绩达到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学校按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它省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学校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后确定各省招生计划,并报省级高招办公布。

取得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2009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报名表上登记的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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