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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昌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南昌工程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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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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