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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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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三)、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30% +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2、摄影专业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30% +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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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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