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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浙江)


时间:2009-03-01 来源:浙江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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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美术类专业录取:

1、遵照2009年教育部及浙江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录取过程中,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尽可能满足考生本人志愿,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进行校内调剂,调剂原则是:按专业级差方式投档,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2分,之后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0分;排序中分数相同的,参考有关科目成绩。3、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美术学(商业插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2)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中美合作项目)、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 中美合作项目)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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