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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厦门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厦门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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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

1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福建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须达到本科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须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中,首先根据专业成绩进行总排序,在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计划数 2 倍范围以内的出档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根据文化考试成绩进行录取。该录取规则最终以福建省招办审核通过为准。

2 .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美术学(艺术管理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人数四倍范围以内)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进行录取,原则上按其文化考试成绩与生源所在地省份划定的普通类本二批次(或相应批次)同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差值进行比较,决定是否录取(对于高考总分不是 750 分的省份按 750 分进行折算)。

3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和美术学(艺术管理方向)以外各专业(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专业成绩排序进入招生人数四倍范围以内)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各省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专业方向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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