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9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9年吉林农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吉林农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录取原则:

1、按“学校志愿清”原则录取。一志愿生源充足情况下,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计划数的150%;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但不录取“服从学校志愿调剂”考生。

2、学校对所有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平行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专业缺额,学校将在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承认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

3、在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学校只招收全国统考外语科目是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

5、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单科成绩限制。

6、学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文件规定执行。2008年我校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为6800元/生·年。2009年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最后公布为准。

7、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中国最专业的第一大美术高考网ms211.com 专心为考生服务!


(文章转载请标明: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