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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西民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9-03-01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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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一大中国美术高考网ms211.com 报道:

专业录取规则:

1.广西考生:有专业联考合格证和达到文化考试分数线。

2.区外考生: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同时,有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市)联考专业合格证。

3.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录取规则。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以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即按考生所在省份专业测试排名(外省考生为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外省考生为我校校考成绩)×70%+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5.各专业基本要求:①艺术设计专业:无色盲、色弱、夜盲。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肢体无缺陷、无色盲、色弱。③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专业素质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肢体无缺陷、无色盲、色弱,考虑一定的男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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