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3-01 来源:兰州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8年兰州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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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艺术表演、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及艺术研究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2008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在全国计划招生13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音乐表演专业(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学年):计划招生60名,其中声乐方向30名;器乐方向30名(乐器种类: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琵琶)。
艺术设计专业(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学年):计划招生70名。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需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
2、基本条件: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3、专业条件:
①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声音听觉和一定的演唱能力,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健全。
②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音准听觉,较熟练地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有一定的演奏水平。
③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绘画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4、其他:若生源所在省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在教育部有关政策范围内参照执行。
四、报名及考试
1、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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