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3-01 来源:海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8年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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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一、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座落在美丽的热带海滨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校园椰风流韵、芳林叠翠、风景秀丽。学校创办于1949年秋,是海南省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师范大学,现已形成以教师教育为主要办学特色,教、文、管、理、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是海南省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科技部、教育部等四部委第二批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首批批准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指定招收外国留学生院校、国家汉办指定的海外汉语教师培训院校和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院校、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师资727人,教授111人,副教授22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69人,占师资总数的50.8%。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人,现有南校区、北校区、灵山校区、桂林洋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57.12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02.03万元,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26个,各类实习实训基地166个。学校图书馆是目前海南省规模最大、藏书总量最多、海南地方文献资料最丰富的图书情报中心。
学校设有16个系,2个公共教学部,1个对外汉语教学中心,18个科研机构;42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布局,学科总体规模与实力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建校58年来,学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八万多名各类人才,毕业生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文化艺术体育精英、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俊杰辈出,桃李芬芳。海南省80%以上的中学教师,90%的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教学骨干均是我校毕业生。近三年,我校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52人次。这几年我校学生考取研究生人数逐年增加,一大批优秀学生被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重点大学录取。
学校确立了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服务面向定位,充分发挥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的人缘地缘优势,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国际影响不断增强。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和台湾等地区的8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互派学者访问讲学,互派学生交流培养,开展学术交流及合作办学,推进了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海南师范大学!
二、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简介
艺术学院现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现有教师88人,他们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二十多所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6人,中级职称教师24人,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博士、硕士16人,在校普通本科生1193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艺术学院现有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舞蹈学四个系,分设15个专业方向。声乐、视唱练耳、中国画、油画、工艺美术、艺术概论等为学校重点课程,其中美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艺术学院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创作、表演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成就。美术、书法、设计创作: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多件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由艺术学院教师创作,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由艺术学院教师设计,纪念建国50周年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海南彩车由艺术学院教师设计、制作,不少同学的作品参加了全国高校美术展。音乐表演:由艺术学院学生组成的代表队,荣获2001年首届全国大学生舞蹈大赛一等奖,全国合唱节银奖,2001年全国大学生校园艺术歌曲大赛三等奖,海南省首届大、中专文艺汇演专业组合唱、舞蹈、男声小组唱一等奖;声乐、舞蹈、钢琴教师多次参加全国、海南省文艺大赛和演出;艺术学院学生参加海南省大学生艺术团赴泰国演出,反响强烈,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理论研究: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等三十多部。有数十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 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学制、名额
招生专业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名额 | 学制4年 |
美术学(师范) | 油画方向 | 美术学90人 | 四年(本科) |
中国画方向 | |||
综合绘画方向 | |||
书画方向 | |||
雕塑陶艺 | |||
音乐学(师范) | 声乐方向 | 音乐学70人(其中管乐类10人) | |
器乐方向 | |||
艺术设计(非师范) | 平面设计方向 | 艺术设计90人 | |
环艺设计方向 | |||
展示设计方向 | |||
服装设计方向 | |||
舞蹈学(师范) | 舞蹈学50人(其中男生15人,女生35人) | ||
合计 | 300 |
注:学费标准 8800元/年。
四、 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学:素描、色彩、速写
2、音乐学:声乐或器乐、视唱、听音
3、艺术设计:素描、色彩、速写
4、舞蹈学: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和技能技巧、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学及舞蹈学的考生应具备较好的学习音乐、舞蹈的生理条件;
3、考生类别是指(文)科或理科的考生。
注: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只招文科类考生;艺术设计(文)理科兼招。
六、奖助学金
学校每月发给学生一定的生活补贴,同时设置了若干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普通高校奖学金、太平 洋保险公司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李兴福奖学金、黄华康奖学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海南师范大学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爱心助学基金等。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2、文化分数线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八、联系电话
0898-65884251(校招生办)
0898-65882704(艺术学院)
0898-6588696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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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