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3-01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8年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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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1、院校性质
我校是第二批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各专业在各省市招收的均为普通本科学生。
2、招生科类及条件
1)在按文理分科类考试的省市,只招收文科考生;在不按文理分科考试的省市,不限选考科目。
2)报考考生应符合各省市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另外,根据培养目标,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较好,有一定的歌曲演唱能力和钢琴基础。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学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应具有突出的专业特长。
3、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4、单科成绩要求
统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以上(以标准分计算的按此标准折算),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5、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成绩上线后,以专业考试成绩高低为序投档,综合德智体等素质择优录取。
6、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具体费别将在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招考报上向社会公布。美术类、编导类专业学费为11500元/年,音乐学(师范)专业5175元/年,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0900元/年。
7.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老校区) 邮编:400047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大学城校区) 邮编:401331
咨询电话:023-65305606
E-mail:cszb@cqnu.edu.cn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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