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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湘潭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湘潭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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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湘潭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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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考生所在省(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4、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专业和文化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3.75+文化成绩×40%。

5、只承认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的加分和降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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