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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河南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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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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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方向)的河南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东省、江苏省、湖北省和江西省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定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达到我校校考合格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我校校考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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