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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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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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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及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 2008 年 4 月初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作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成绩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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