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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南交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西南交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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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南交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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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出档比例划定考生入围名单。考生在各省专业联考合格,文化成绩合格和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

广告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的60%,文化成绩的40%按照综合分排队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校专业复试成绩×O.6 + 校专业笔试成绩×0.2 + 专家组成绩×1.2为该生专业课总分,文化通过该省文化控制线,按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专家组成绩:由专家集体观看录象并打出相应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

绘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的70%,文化成绩的30%计算综合分。

专业安排办法: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顺序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按退档处理;上述所有专业原则上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

按照大类,专业招生名额在10人以上的省份,专业成绩前3名的考生外语成绩不受限制并优先录取;招生名额在20名以上的省份,专业成绩前4名的考生外语成绩不受限制并优先录取;招生名额在30名以上的省份,专业成绩前5名的考生外语成绩不受限制并优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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