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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山东)


时间:2008-03-01 来源:上饶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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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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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在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各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凡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且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各专业考生在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在允许增加调剂计划的基础上,上线考生可以全部录取。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招生办在生源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4、各项规定均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执行。

5、其它有关规定以“上饶师范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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