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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湖南城市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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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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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发放及录取原则:

专业合格证的发放:考生可于2008年4月2日以后登陆我校网站(www.hncu.net)或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hncu.net)点击“招生就业”查询成绩,凡专业成绩合格者,我校将于2008年4月5日发出专业成绩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不予查卷。 2、我校艺术类招生面向全国,在有专业考点省份,考生按专业成绩×70%与高考文化成绩×30%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的合格线,并获得我校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二批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3、我校没有设考点的省份,录取以所在省联考成绩为依据,按各省招办录取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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