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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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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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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摄影专业考生的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分计算公式如下:折合分=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专业课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专业课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上述4个专业对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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