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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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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广西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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