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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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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校考后,根据专业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向考生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在满足下列专业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发放专业合格证。

音乐学专业视唱、听音记谱两门课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满分为200分)。

专业主项分数均不得低于70分。

声乐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舞蹈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键盘考生不达八度者,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音乐学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45分。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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