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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安文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戏剧影视文学)


时间:2008-03-01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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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安文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戏剧影视文学)

也可进入 西安文理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戏剧影视文学综合分=文化课总分×50%+专业课总分×50%;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第一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4、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5、所有学生需向学校交纳学杂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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