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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三峡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湖北省)


时间:2008-03-01 来源:三峡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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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三峡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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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及复查:

1、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综合分(专业总分×60% + 文化总分×40%)为标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专业成绩在各省报考考生中列第一名者,如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填报了我校志愿,我校将优先录取。

2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或原单位。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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