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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津商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天津商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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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津商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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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设计专业课合格证的发放数量为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于4月10日前通知考生。

我校只录取参加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且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课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没有安排统考的省份需校考成绩合格)。

我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在50分及以上(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我校录取时按综合分数,经德智体全面考核,依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5×70% + 校考专业课成绩(满分450分)÷3×30%。

说明:文化课成绩是指考生参加高考所取得的分数;校考专业课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的分数。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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