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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天津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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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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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本科录取原则:遵照2008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 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

2.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 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 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 不分文理以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排名录取;

⑴先录取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后再分专业录取;

⑵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原则:遵照2008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

2、无联考省市须参加我校专业,成绩合格;

3、不分文理以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排名录取;

⑴先录取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后再分专业录取;

⑵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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