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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连外国语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大连外国语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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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连外国语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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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条件:

1.辽宁省美术、音乐专业考生须参加辽宁省加试统考并获得合格证,我校音乐学(国际音乐文化)专业认可辽宁省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统考考试成绩;外省美术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获得合格证。

2.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

录取办法(美术、音乐)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考试分×70%。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相关证件务请妥善保管。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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