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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原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中原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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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原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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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以专业及专业方向,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要求的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的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比例为: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形象艺术设计方向、装潢艺术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动画、摄影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公共事业管理(空中乘务与空港管理方向)专业:按专业培养要求录取时要确定一定的男女生比例。为较好的保证专业培养要求,在录取时,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控制录取分数线后,男女生将分别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工业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同时要求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

(5)中原工学院与英国时驰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项目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专业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55分。

(6)中原工学院与韩国启明大学合作项目的纺织服装类(服装设计专业)、艺术设计类(产品造型与制作和动漫画设计与制作专业)

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河南省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后,按照省专业课统考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外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后,按文化课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只招收高考考试英语的考生。

4.艺术类文理科的考生录取原则相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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