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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时间:2008-03-01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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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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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超过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上述各专业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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