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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面向江苏考生)


时间:2008-03-01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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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面向江苏考生)

也可进入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各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分别按照各专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其中摄影专业与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新闻摄影方向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摄影专业与摄影(新闻摄影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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