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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州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福州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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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州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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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工业设计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且被所在省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级差20分(文化分);艺术设计专业、雕塑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且被所在省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百分制综合分)。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100×40%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100×60%

备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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