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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北林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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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北林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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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暂行规定,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考生艺术类术科达到所在省本科控制线,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考,在录取时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无小分限制,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艺术类专业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暂行规定,山东省考生艺术类术科采用我校校考成绩。根据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1:4的比例给成绩合格考生发放“东北林业大学2008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并负责将合格考生的名单及成绩上网公布。已通过专业(术科)测试的艺术类考生,考生专业(术科)测试合格者,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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