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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华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北华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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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华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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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和雕塑专业,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50%),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等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综合等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50%),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等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综合等成绩。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该专业录取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50分(含)以上。

3、对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或专业课成绩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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